宜宾市高铁南片区体育赛事中心区域商住地块 概念方案国际征集资格预审公告

宜宾发展仁城置地有限公司 (下称“征集人”)就宜宾市高铁南片区体育赛事中心区域商住地块概念方案组织全球征集活动,拟面向全球公开邀请具有相关设计经验的申请人前来应征。本次征集将通过公开资格预审的方式择优选择3位应征人参加征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宜宾市高铁南片区体育赛事中心区域,基地北临南二十二路,南侧和东侧临公园绿地,西临外江路。项目用地性质为住商混合用地,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约71636.98平方米(约107.45亩),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100米,具体以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二、设计范围及内容
按照国家、省、市规范、标准规定,完成本项目建筑概念方案设计,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区域优劣势分析、场地分析图、彩色总平图、建筑造型设计图、功能布局分析图、政府要求配建功能布局分析图、交通系统分析图、消防分析图、总体鸟瞰图、人视效果图、单体平面图、单体效果图、夜景效果图、空间立体分析图、规划经济技术指标、经济性配比分析、电子模型等内容,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三、征集活动时间安排
本次概念方案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宜宾市高铁南片区体育赛事中心区域
住宅地块概念方案征集

阶段

日期

事项

资格
预审
阶段

2025年8月11日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2025年8月11日 18:00时
2025年8月18日 18:00时

报名阶段

2025年8月20日(暂定)

组织资格预审评审会

2025年8月21日(暂定)

公示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应征
阶段
(暂定)

2025年8月23日

组织项目启动会、现场踏勘与答疑

2025年9月12日

中期方案沟通

2025年10月12日

方案成果提交

2025年10月13日(暂定)

组织专家评审会

所有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征集人保留调整日程安排的权利,如出现日程调整的情况,征集人将通过邮件的形式,通知应征人。

四、方案征集费
(一)入围应征人在专家评审会结束后,并经评审委员会评定其方案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根据排名获得相应方案征集费。第一名:人民币150万元(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含税));第二名:人民币80万元(大写:捌拾万元整(含税));第三名:人民币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含税))。
(二)应征人未按规定时间递交完整的设计成果文件或应征人的方案成果被评审专家委员会认定为未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以及出现入围应征人的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不能达到第五条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等情况,征集人将不予支付该应征人的方案征集费。
(三)应征人须根据征集人要求对方案进行修改,无条件进行配合,若涉及额外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应征人可退出本次概念方案征集,征集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以上方案征集费均已包含完成合同范围内应征人按照合同要求递交合格有效的设计成果、进行视频和现场汇报并提供后续服务所发生的应征人人员费用、差旅费用、办公费用、设计成果制作费用、印刷费、外聘专业顾问设计费用、翻译费、邮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中国境内外的税金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服务的所有费用,征集人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五、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自然人参与应征。
(二)申请人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或设计咨询能力的成员单位参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申请人(联合体)应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申请人须依本国或本地区的管理规定具有建筑设计的执业许可或经营许可。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规划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参照境外设计机构资格要求的规定。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竞赛,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需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和各自职责,牵头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申请人。联合体的组成以提交的报名文件为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也不得同时加入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其他联合体,否则相关报名文件均被否决。
(四)主创设计师须具有高品质住宅项目设计经验,具有创新设计理念,且须直接参与征集全过程以及参与征集组织单位要求的重要节点会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现场踏勘、中期汇报、成果汇报等),主创设计师最多只可指定2位。如在征集过程中发现主创设计师与报名材料不符,征集人有权取消其入围和中选资格,并可根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五)征集工作以及联合体在各阶段工作过程中的有关费用分摊由联合体各方自行协商,但商务对接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注册单位负责。

六、参与方式
(一)有意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的设计单位,请于2025年8月11日18:00至2025年8月18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时间截止前,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web-portal/#/home)注册并在线领取申请文件。
(二)申请文件应以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形式提交。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18:00,电子文件应在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发送,申请文件的提交时间以电子文件发送成功时间为准。除了在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的申请文件外,未在截止时间前或以其他形式提交的一律不被受理。接收电子文件的邮箱为rczd168168@163.com
(三)电子文件包括全套正本申请文件的PDF扫描件和PPT文件(请注意不要对压缩文件进行加密)。
(四)申请人应将纸质全套正本申请文件一套(正本1套、副本4套),以专人送达或邮寄形式提交至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东方时代广场15楼,收件人:蒲雪峰,电话:18426443233。
(五)申请人应当确保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当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
(六)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公告第五条“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判定。

七、入围方式
申请人提交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3名申请人作为入围的应征人,资格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综合实力、主创设计师的资历、设计团队的人员配置等进行是否符合项目要求的判定。如判定符合项目要求,3名申请人直接入围;如判定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不足3名,征集人保留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的权利。如申请人少于3名,征集人同样保留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的权利。入围团队确定后,3家入围团队需在征集合同签订前提供五万元的参赛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形式为保函)。

八、方案评审
(一)应征阶段的方案评审委员会将由建筑规划行业内的专家以及征集人代表组成。方案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承担。
(二)评审委员会将对所有应征人递交的方案进行评审并明确评审意见,确定最终的排名。

九、公告发布的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须知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对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以及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宜宾发展仁城置地有限公司公众号
另外,本次征集活动有关信息还将在ABBS建筑论坛等网站发布。

十、知识产权
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视为接受以下知识产权条款。
(一)应征人承诺其拥有其提供服务时编制的所有图纸、说明、模型、电子文档和其它相关文件(以下总称“成果文件”)的合法权利和知识产权。应征人保证参赛成果的所有内容均为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资料。若因成果文件存在侵权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第三方主张权利、提起诉讼/仲裁等),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第三方损失、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合理维权费用)由应征人独立承担;同时征集人有权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已支付的方案征集费(如有)有权全额追回;若给征集人造成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维权费用),应征人应全额赔偿。
(二)在征集人向应征人全额支付完毕本公告第四条定义的方案征集费前,成果文件的著作权(含人身权及财产权)归应征人所有,但应征人仅可将成果文件用于本次征集相关事宜,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许可使用。
(三)所有由应征人编制的成果文件,在征集人向应征人付清本公告第四条定义的方案征集费之日起,除署名权等人身权利以外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归征集人所有,应征人仅享有将该设计成果用于自身宣传、评奖、论文撰写、员工职称评定等的权利。竞赛成果署名权属于应征人所有,版权归征集人所有。全部有效竞赛成果在评审后不予退回,征集人有权无偿使用所有竞赛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在评审结束后公开展示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参赛成果,修改、优化竞赛成果等。无论应征人是否中标、成果文件是否被采纳,其提交的所有成果文件均不予退回。
(四)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如其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五)在征集过程中征集人提供的设计基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技术参数、数据、模型、现有成果等,以下统称“基础资料”)的知识产权属征集人及相关设计单位所有。应征人仅可以将上述文件用于本次应征设计和编制应征设计文件之目的。未经征集人书面许可,应征人不得将上述文件用于其他项目设计或其他目的,也不得将上述文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应征人违反本条约定的,应向征集人支付违约金(征集合同费用的30%),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维权费用)。

十一、其他
(一)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二)凡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及条款。
(三)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列出的主创设计师须亲自开展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并进行成果方案汇报。因此,请所列出的主创设计师根据征集活动时间安排提前预留时间、做好汇报准备。
(四)本次征集活动及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人。

十二、联系方式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东方时代广场15楼
联系人:李爽
电 话:+86 15984102400
邮 箱:rczd168168@163.com